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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W复试录取

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专硕】

发布时间:2017-03-13 来源:  查看次数:

专业型学位类    035200  社会工作

  一、    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差额比例 

  1、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并符合我院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进入复试。 复试差额比例为200%。

  【035200 社会工作】复试分数要求如下:

  总分不低于350分,政治理论/英语每科不低于50分(含50分),专业课每科不低于90分(含90分)。

  2、加分政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三支一扶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  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符合政策的考生向报考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由学院上报后,研招办根据最新文件审核资格。

  

  二、复试安排及复试成绩:

  1、复试确认:请得到复试资格的考生于3月10日上午11:00前,以“2017+报考专业+姓名”为题目,“个人信息+各科分数”为内容,发送邮件确认可于3月12日参加复试,确认邮箱:bnushehui@163.com,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2、复试报到时间:2016年3月12日(星期日)上午8:00 。

  3、报到地点: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学院办公室,后主楼22层,“研究生复试报到处”。(具体复试地点请详见当天报到处的张贴标识)

  4、复试名单:见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学院网站公示名单。

  (http://www.cranil.com/ ,右侧通知通告中的“2017年社会学院硕士招生复试名单”)

  5、复试成绩及权重:

  复试总分300分,其中面试150分,笔试150分。复试及格线为180分。

  复试满分值占总成绩比例为40%,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6、复试内容及方式 

  (1)笔试:上午9:00开始

  笔试科目:

  社会工作专业硕士考生:社会心理学

  所有复试考生:英语笔译

  

  (2) 面试: 下午 13:00开始

  外国语(含英文翻译与英文提问)

  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考察(回答与提问)

  (3)加试:(面向调剂考生)

  社会学基础,满分100分,60分及格

(调剂复试考生加试成绩不计算在总成绩内,但加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三、 破格复试办法

  1、 基本条件:考生仅有一门初试公共科目成绩低于学院复试分数线,范围在3分之内,其余各项均达到学院复试分数线,并且专业课成绩名列前茅。

  2、 破格申请办法:

  1)  考生本人提出破格申请,与报考院系招生部门联系确认资格。

  2)  学院审查资格,符合资格的发放表格进行填写。

  3)  报学校经批准后,通知合格的考生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复试。

  (在3月10日下午14点之前接到通知并在我院网站公布名单中列出的考生请按复试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

  4)  其他复试要求均与上线考生一致。

  

  四、 复试资格审查 

  1、复试考生需于复试当天携带以下材料至北京师范大学后主楼22层研究生复试报到处进行复试资格审查: 

  2、审查内容与材料:

  证件:准考证、身份证、应届生学生证;

  材料:成绩单原件、往届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个人陈述需要的相关资料。

  3、注意事项:

  1)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完整注册的有效学生证和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

  2)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由档案所在部门盖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

  3) 国外或港澳台获得学位的考生,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4)个人材料,参加复试的考生可提供能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各种背景材料,如正式发表的文章、科研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本科毕业论文概要、参加过的研究项目等。

  考生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务必真实,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能参加复试和录取。

  

  五、 录取办法

  1、复试合格的考生,根据复试方案,分专业按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第一志愿考生优先,调剂、破格考生单独排序。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 未经复试的考生。

  2) 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身体、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

  3) 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

  4) 复试不合格的考生。

  5) 加试科目不及格的考生。

  

  六、其它事项

  1、复试费:复试时考生须向学院缴纳100元复试费。

  2、参加复试考生往返路费及食宿费自理,请提前自行安排食宿(请查阅北京师范大学到校乘车路线周边旅馆分布)。

  

  如有疑问请联系社会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王老师,联系电话58804061。